3/11/2009

加考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的台灣高考

看到一則新聞的標題「高考二級將加考中國憲法 考生傻眼」 ,本來還以為是標題下的重一點,台灣政府應該還不至於投共到這種程度,沒想到一看之下,差點沒昏倒。

考選部為了「知己知彼」,研議要在一般行政、戶政、新聞、文化行政、教育行政、司法行政、經建行政、衛生行政八項類科的高考二級中加考「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」。台灣公務員考試,已開始步入統一的實質進程了。

從沒聽過一個國家的公務員考試,去考別國家的憲法~~!!! 不論什麼理由都不應該把別國的憲法列為考試科目,除非主辦考試的國家,不認為自己是國家,僅承認自己是 Under 在別國憲法下的一個「地區」,這樣子,去考別國的憲法就 Make Sense 了。

如果為了要了解別國國情,要加考別國的法令,那也應該要搞在「特考」中啊,不是在一般的「高考」,再不然就是在公務機關內部擇才時,辦的「內部考試」考別國的法令也還說得過去。

從高考二級加考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的措施,我們看到了馬政權向中國傾斜的明顯意圖,馬區長就算再講一萬次不會親中、不會投共,看他一路的作法,我們真的只能回他:「幹~~!! 你是在騙鬼哦!!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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