先來看一下新聞:
馬態度強硬 拒絕CECA公投自由時報 2009-02-20 http://www.libertytimes.com.tw/2009/new/feb/20/today-p2.htm
〔記者王寓中/台北報導〕馬英九前天接受英文台北時報專訪,針對兩岸簽訂綜合性經濟合作協定,馬強調,這是他競選時的政見,當選後當然要落實。但馬反對用公投的方式來處理CECA議題,表示未來兩岸有了協議後,也要送到立法院,立法院不通過的話,還是不能生效。
至於外界擔心兩岸簽署CECA是否會矮化台灣,並落入中國國家主席胡錦濤所設的「一個中國」框架?馬反問訪問記者:那你覺得應該在哪一個框架下才能接受呢?你知不知道中華民國憲法哪一年制定?
馬強調,中華民國憲法在一九四六年就制定,中共一九四九年才成立,所以在中華民國憲法制定時,只有「一個中國」,「這部憲法不是有兩個中國的憲法」。馬表示,不管對岸怎麼想,我們認為「一個中國」指的就是中華民國,這一點也是一九九二年我們所堅持的,到現在為止都沒改變,如果我們不這樣解釋的話,難道我們 要把「一個中國」解釋成指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?
針對兩岸簽訂協議時如何確保台灣的主權?馬回說,以簽訂直航協議來說,我們在主權方面損失了什麼?我們開放八個機場,他們開放了十一個,後來再增到二十一個,我們損失了什麼呢?「難道在我們就任之後,台灣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嗎?」馬強調,我們要對自己有信心,他主張他的,我們主張我們的,至於國際間會怎麼看?馬認為,雖然與中共建交的國家和我們沒有相互承認的問題,但他們並未否認我們,在國際間,我們靠的不是在名稱上做一些改變,然後就能生存下去,靠的是我們的實力和競爭力。
馬表示,簽CECA不是為某些行業,簽訂時一定要考慮到國內產業利益,該保護的保護,該開放的開放,會非常審慎處理。
馬反對用公投的方式來處理CECA議題,但他表示,兩岸條例第五條規定,涉及到法律變更的,要送立法院,CECA是全面性的經濟合作,所以必須經過第五條,也就是說,兩岸有了協議要送到立法院,立法院不通過的話,還是不能生效。
真是服了馬桶的邏輯,為什麼中華民國憲法1946年制定,中華人民共和國1949年成立,就要承認「一個中國」?? 為什麼不能承認「一台一中」?? 如果理由只是「因為中華民國憲法就是這樣子,你要適用這部憲法就得接受這個事實」,那台灣人可以不要這部憲法,另行制定屬於台灣的憲法吧。這部「憲法」在制定的時候,台灣不是中國的一部分,這部嚴重欠缺台灣民主基礎的規範,在台灣到底可不可以被尊稱為「憲法」,其實都還是一個爭議的基礎問題。
馬桶還說:『不管對岸怎麼想,我們認為「一個中國」指的就是中華民國,這一點也是一九九二年我們所堅持的,到現在為止都沒改變,如果我們不這樣解釋的話,難道我們 要把「一個中國」解釋成指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?』廢話,「一個中國」當然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,我們是台灣,不是中國,中國在國際名聲那麼爛,我才不要屬於中國咧,用一個簡單的例子,台灣的產品在世界上,就是打著 Made in Taiwan,來和中國的 Made in China 來作區分,清楚告訴世界各地的消費者,此產品是 Taiwan 作的,不是 China 作的,所以可以安心購買,不必擔心買到黑心的有毒產品,這種行之數十年的慣例,就是「一個中國就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,台灣就是台灣,不屬於中國」的具體實踐。
如果要討論「一中各表」,那馬桶真的要抓去打屁股,「一中各表」這種兩邊各自在喊爽的白痴舉動,始作俑者是蔣政權啊,老蔣1949年流亡來台後,一直到小蔣都在作這種白痴的舉動以自爽,虧馬桶還作過小蔣身邊的祕書,連這麼重要的自爽史實都可以忘掉,真的是數典忘祖啊。所以馬桶真的要提到「一中各表」這種精神自慰式的病症,日期也要講正確一點,要從1949年開始講,不是1992年。
CECA爭議性這麼高,為什麼就不能公投?? 還說什麼就算簽了也要立法院背書。真的是「諫蕭尾」,立法院這群豬公,現在只是橡皮圖章,從之前賣台四項協議的處理過程,台灣民眾早就不奢望這群豬公會負起監督的責任,把球踢給立法院,擺明了就是「CECA一定會簽,簽了以後也沒人管得著」。公投法中,好像也沒有把「競選期間的政見」列為禁止公投的項目吧?? 而且真的要落實政見,笨蛋,台灣民眾要的是633啦,不是這種賣台協議啦。
陳匪雲林四項協議簽訂後,台灣海空運業大受其害,台灣門戶大開,讓中國人大賺台灣人的錢,還好意思說港口、機場開放幾個幾個,幹,砂石輪業者的怒吼,馬桶到底有沒有在聽啊?? 台灣航空業被中國航空業打得慘兮兮,馬桶到底有沒有看到啊?? 三通真的要談,也不是這種談法,底牌全部現給對手,完全沒有利用談判幫台灣業者爭取到利益,反倒是把台灣的利益拼命地輸送給中國,這是實質面上的出賣台灣的利益。
協議的形式,台灣不是以國家名義來進行,套句馬桶自己的話,兩岸不是國與國的關係,而是地區對地區,台灣以地區的形式來簽署協議,這不是賣台是什麼?? 簽訂的空運協議,創造出來的新航線,也沒向國際航空組織作國際航線的登記,沒作這種「國際航線」登記的航線,就是「國內航線」,國際間沒有什麼「特殊國與國航線」,少在那邊唬爛,這不是喪失主權是什麼?? 馬桶賣台、喪失主權,在形式上的例證也是罄竹難書。
馬桶居然還有臉說:「難道在我們就任之後,台灣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嗎?」真的,我要很誠實地告訴馬桶「您」:「You are fucking right~~!! 在您上任之後,台灣真的變成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了~~!!!!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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