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/05/2008

蘇治芬一定是政治聲押

雲林縣長蘇治芬在筆者寫這篇文章的時候,正在開聲押庭,但是從最近國民黨對民進黨的清算舉動來看,蘇應該也會先去看守所住一陣子。

我不認識蘇治芬,也不知道她的行事作風,但是從新聞媒體報導得知檢方的訴追理由為:有一廠商透過中間人拿了五百萬的支票要給蘇,蘇沒拿,支票由中間人帶回,因此蘇有收賄嫌疑。

不論檢方要加油填醋什麼劇情,但是有一個重點不可以不注意,那就是「五十萬支票,共十張,總共五百萬元支票」的賄款。這是我覺得很奇怪的一點,因為沒有政治人物會笨到收受支票這種賄賂,而且要行賄的商人,也不可能天真到用支票來收買政治人物。

支票要去銀行兌現,這一兌現就有書面資金流向可以追查,這也就是行賄案件還是以現金為原則的原因。我相信以蘇治芬久處政壇的經歷,她不可能笨到連這個原本道理都不懂。更何況檢方發出來給媒體的消息,這五百萬的支票蘇也沒拿,這更是哪門子的收受賄賂,「五百萬的支票是行賄物,但是蘇沒拿這些支票,所以蘇有收受賄賂之重大嫌疑,應予羈押。」對不起,這個邏輯真的沒辦法說服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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後記:
1. 2008年11月5日凌晨2點30分左右,蘇被裁定新台幣600萬元交保,但蘇拒絕交保,她表示她哪來的600萬可供交保。
2. 蘇治芬無法提交600萬,嗣後遭受羈押並開始絕食抗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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延伸閱讀:
邱義仁收押禁見案

2 則留言:

ㄚ憨 提到...

你的論點很有參考價值。

Vincent 提到...

^_^